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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要扣多少稅?租賃所得扣繳與補充保費

公司向個人承租辦公室或廠房,付租金的時候要代扣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房東常說「我要實拿三萬」,那租約上的租金該寫多少?押金要不要算?這篇一次講清楚。

一、先看房東是誰

所有判斷從這裡開始,房東的身分決定了要不要扣、扣多少。

房東身分怎麼處理
個人(境內居住者)承租的公司是扣繳義務人,要代扣 10% 所得稅,並視金額扣 2.11% 補充保費。
外國人(在臺未滿 183 天)屬非居住者,按 20% 扣繳,沒有免扣門檻,繳納期限為代扣之日起 10 日內。
外國人(在臺已滿 183 天)稅務上視同境內居住者,按 10% 扣繳並適用 20,000 元免扣門檻,期限與本國人相同。
營業人(公司行號)由房東開立統一發票,承租人不需扣繳,也不扣補充保費。

很多人以為只要是租金就要扣 10%,其實房東是公司的時候完全不用扣。

房東是公司行號時怎麼處理

這種情況其實最單純,因為出租屬於營業行為,房東本身就是營業人:

因為完全沒有計算問題,我們的線上工具只處理房東是個人的情況。房東是公司的話,收到發票入帳就好。

二、扣多少

項目規則
所得稅扣繳租賃所得按 10% 扣繳。每次應扣繳稅額未超過 2,000 元免扣,也就是單次給付 20,000 元以下免扣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,按 2.11% 由承租人代扣。
所得格式代號51 租賃所得
免扣所得稅不等於免扣補充保費。單次給付剛好 20,000 元的租金,所得稅不用扣(未超過 20,000),補充保費要扣 422 元。這兩個門檻的方向不一樣,是最容易搞混的地方。

另外提醒,扣繳金額是看每次給付。押一付三、一次付半年的租金,是以那一次實際給付的總額判斷,不是用每月租金判斷。

外國房東的兩個變數

房東是外國人時,不能直接套 20%。要先看兩件事,這兩件事互相獨立:

  1. 當年度在臺居留有沒有滿 183 天。滿了就是境內居住者,扣繳率與門檻跟本國人完全一樣;未滿才是非居住者,按 20% 全額扣、沒有門檻、繳納期限縮短為代扣之日起 10 日內。這是看居留天數,不是看國籍。
  2. 有沒有投保全民健保。補充保費的對象是健保的保險對象,沒有投保就不扣。外國人在臺居留滿一定期間依規定應參加健保,但實際情況要看個案。

四種組合的結果差很多,以月租 30,000 元為例:

情況扣繳稅額補充保費實付房東
本國人(有健保)3,00063326,367
外國人.未滿 183 天.無健保6,000024,000
外國人.未滿 183 天.有健保6,00063323,367
外國人.已滿 183 天.有健保3,00063326,367
外國人.已滿 183 天.無健保3,000027,000

同樣是外國房東,最多與最少相差 3,000 元。簽約前先問清楚居留天數與健保狀況,比事後補扣容易得多。

三、房東要實拿怎麼算

實務上最常見的情況:房東說「我每個月要拿到 30,000 元,稅你們自己處理」。這時候不能直接把 30,000 當租金,要還原回去。

還原公式是:租金總額 = 實拿金額 ÷(1 − 10% − 2.11%),也就是除以 0.8789。算出來的數字再微調到扣完後剛好等於房東要的金額,因為扣繳稅額與補充保費都是以元為單位四捨五入,直接除完可能會差一兩元。

房東要實拿30,000 元
還原後的租金(租約應載明)34,133 元
代扣所得稅 10%3,413 元
代扣補充保費 2.11%720 元
實付房東30,000 元

要注意的是,還原之後租約上的租金變成 34,133 元,房東的租賃所得也是按這個金額申報,不是 30,000 元。這點最好事先跟房東說清楚,免得五月報稅時才發現金額跟想像的不同。公司這邊則是 34,133 元全額認列租金費用。

四、押金要設算租金

押金雖然是暫收,日後要退還,但稅法上會把它設算成租賃收入:押金 ×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= 設算的全年租賃收入,要併入房東的租賃所得申報。

例如押金 60,000 元、利率 1.155%,設算租金收入約 693 元。金額通常不大,但申報時不能忘記。利率每年公告,要用當年度的數字。

五、房屋是多人共有的時候

繼承來的房子、夫妻或兄弟姊妹共同持有的店面,出租時是很常見的情況。這時候不能把租金當成一筆來扣繳。

正確做法是:租金按各共有人的持分比例分別歸屬,扣繳門檻與補充保費各自判斷,扣繳憑單也按人分別開立。這會直接影響要不要扣。

情況扣繳稅額補充保費
月租 60,000,單一房東6,0001,266
月租 60,000,三人共有(40%、30%、30%)2,400506

差異來自持分 30% 的兩位各自分得 18,000 元,都沒有超過 20,000 元的門檻,所以不用扣所得稅,也未達補充保費的起扣金額;只有持分 40% 分得 24,000 元的那位要扣。

免扣繳一樣要申報。分得金額未達門檻的共有人,雖然不用扣稅,隔年一月仍要以他本人的名義列單申報,開立扣繳憑單給他。漏開的話,是扣繳單位的責任。

共有人之中有外國人的情況也要分開看。持分屬於非居住者的部分,按 20% 全額扣繳、沒有免扣門檻,繳納期限也縮短為代扣之日起 10 日內;非屬健保保險對象者則不扣補充保費。同一間房子,本國籍共有人和外國籍共有人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,不能一起算。

共有人分得租金扣繳稅額補充保費實付
甲(本國籍,持分 50%)30,0003,00063326,367
乙(非居住者,持分 50%)30,0006,000024,000

六、三個案例

情況扣繳稅額補充保費實付
月租 18,000,個人房東,按月給付0018,000
月租 30,000,個人房東,按月給付3,00063326,367
月租 18,000,個人房東,一次付三個月 54,0005,4001,13947,461

第一個和第三個案例的月租一樣,但因為第三個是一次給付 54,000 元,超過門檻,就要扣繳。同樣的租約、不同的付款方式,結果完全不同。

七、什麼時候繳、怎麼繳

  1. 扣繳稅款:代扣的所得稅應於次月 10 日前向國庫繳納。給付給非居住者的,應於代扣之日起 10 日內繳納。
  2. 補充保費:代扣的補充保費應於次月底前向健保署繳納。
  3. 扣繳憑單:每年 1 月底前辦理上一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,格式代號 51,並交付房東。免扣繳的部分一樣要申報。
  4. 繳款書:正式的繳款書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產生,或向所轄國稅局索取;補充保費則由健保署的系統產生。我們的工具會幫你整理好要填的欄位與金額。

八、產生繳款書:怎麼上去、怎麼填

扣繳稅款要用財政部產製的繳款書才能繳,上面的三段式條碼與銷帳編號是系統給的,任何人自行印製的表格都不能拿去繳。產生的方式如下:

  1. 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.etax.nat.gov.tw),點「線上服務」→「電子申報繳稅服務」中的 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(線上版)
  2. 依所得類別選表單:薪資所得選「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—151」;租賃、執行業務報酬、其他所得等選「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—152~158、15B」。
  3. 進去後先選繳款類別:152_租賃、156_執行業務報酬、15B_其他所得,選錯稅目會進錯帳。
  4. 填完欄位按確認送出,系統產生 PDF 繳款書。

各欄位怎麼填

欄位填什麼
繳款類別依所得類別選,租金是 152_租賃。
統一編號扣繳單位(付款的公司)的統編,不是所得人的。
扣繳單位名稱公司全名,通常輸入統編後系統會自動帶出。
扣繳義務人填公司名稱,不是負責人姓名。詳下方說明。
聯絡電話、扣繳單位地址、縣市公司的資料。選好縣市後,稽徵單位通常會自動帶出,確認一下是否為所轄分局。
所得人身分境內居住者或非境內居住者,這會影響扣繳率與繳納期限。
所得所屬年月給付的年月。若這筆所得屬於某一段期間,填該期間迄日的年月。
給付日期實際付錢的日期。
給付所得總額扣繳前的金額,不是實付金額。
應扣繳所得額作為計算基礎的金額,一般與給付總額相同。
扣繳率、應扣繳稅額依所得類別填,稅額就是實際要繳的數字。
自動補扣繳正常按期繳納選「否」。逾期或事後補繳才選「是」,而且選「是」就不能到超商繳。
扣繳義務人欄位在 114 年變了。所得稅法第 89 條修正後,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給付的所得,扣繳義務人由原本的事業負責人改為事業本身。也就是說,甲公司的負責人是乙君,這一欄現在要填「甲公司」而不是「乙君」。系統若已預設帶入,也要自己核對一次;給付日期在 11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的舊案則仍填負責人。

列印與繳納時的注意事項

九、常見的六個錯誤

  1. 房東是公司還照扣 10%:應該收發票並扣抵進項稅額,不是開扣繳憑單。
  2. 用月租金判斷門檻:一次付三個月就超過了,要看每次實際給付金額。
  3. 把實拿金額當成租金申報:要還原後才是租賃所得。
  4. 忘了押金設算:金額小但屬於應申報的租賃收入。
  5. 免扣就不申報:未達門檻免扣繳,但隔年一月仍要列單申報。
  6. 共有房屋只開一張憑單:應按持分分別歸屬、分別開立,扣繳門檻也各自判斷。

八、用工具直接算

我們把上面的計算做成了線上工具:可以由租金總額計算,也可以由房東實拿金額回推,自動算出扣繳稅額、補充保費與實付金額,多人共有時可輸入各自持分與身分別分別計算,並產生租金給付明細表與繳納資料表,帶著就能去繳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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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 115 年度規定整理,稅率、門檻與設算利率可能隨年度調整,實際適用請以財政部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最新公告為準。內容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個案的稅務意見;個別情況請洽詢本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