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請款單、報價單與發票
三張紙,三種功能,常被混在一起用。
| 文件 | 性質 | 時點 |
|---|---|---|
| 報價單 | 談價格用。構成要約,對方接受契約即成立。 | 成交前 |
| 請款單 | 通知對方該付多少錢、什麼時候付、匯到哪裡。不是會計憑證。 | 交付或完工後 |
| 統一發票 | 法定的銷售憑證。客戶憑它入帳、扣抵進項稅額。 | 依開立時限規定 |
客戶的會計要的是發票,採購或承辦要的是請款單。兩張一起送,對方走內部流程會快很多。報價單的寫法見另一篇。
二、必備欄位
- 雙方資料:客戶名稱要與公司登記名稱一致,否則對方請款系統可能卡住。
- 請款單號:對帳時的依據,也方便你自己追。
- 請款日期與付款期限:期限直接寫日期,不要只寫「月結三十天」讓對方自己算。
- 項目明細與金額:與報價單或合約的項目對得上,數字不要重新拆分。
- 稅別:含稅或未稅要標示清楚,並把稅額獨立列一行。
- 匯款資訊:銀行、分行、代號、帳號、戶名。
- 發票號碼:已開立的話填上去,對方對帳最快。
- 對方採購單號:有的話一定要填,很多公司沒有這個號碼不會付款。
三、發票什麼時候開
不是想什麼時候開就什麼時候開,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有時限規定,常見的兩種:
| 業別 | 開立時點 |
|---|---|
| 買賣業 | 於發貨時開立。但先收取貨款者,於收款時開立。 |
| 勞務承攬業 | 於收款時開立。 |
另外,發票一旦開立,該期的營業稅就要申報繳納,跟客戶有沒有付錢沒有關係。這是下面兩段要處理的問題。
四、帳期怎麼約定
常見的帳期有貨到付款、月結三十天、月結六十天。所謂月結六十天,通常是指當月的請款於次月結算,再往後六十天付款,實際等待時間可能接近三個月。
- 先確認對方的請款截止日:很多公司規定每月幾號前送件才列入當月結算,晚一天就整整延一個月。
- 票期要問清楚:對方若開票支付,還要加上票期天數。
- 金額大的案子分期收:帳期越長,越應該把訂金比例拉高。
- 養成月對帳的習慣:每月寄一次對帳單,把未收款項列清楚,比事後追討有效得多。
五、匯款資訊的細節
- 戶名要與公司登記名稱一致:用個人帳戶收公司的款,對方可能無法付款,帳務上也容易出問題。
- 寫上銀行代號:對方承辦省一道查詢。
- 註明手續費由誰負擔:金額不大但常有爭議,寫清楚就沒事。
- 帳號變更要用電話確認:近年變造請款單、改匯款帳號的詐騙很多。收到「廠商改帳號」的通知時,一定要用原本留存的電話回撥確認,不要回信上的號碼。
六、收不到錢怎麼辦
- 先確認流程:很多時候不是不付,是請款單沒送到會計、或缺了採購單號。打一通電話比寄十封信有用。
- 書面催告:以email或存證信函定期限催告付款,同時保留送達證明。這是後續主張的基礎。
- 支付命令:向法院聲請,費用低、程序快。債務人收到後二十日內未提出異議,就可以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。
- 小額訴訟或一般訴訟:金額十萬元以下適用小額程序,相對簡便。
要提醒的是,請求權有時效問題,不要一拖再拖。開始催收前,先把合約、報價單、驗收紀錄、請款單、對話紀錄整理齊全,這些才是能證明債權的東西。
七、呆帳的稅務處理
錢真的收不回來時,帳上的應收帳款要處理。稅法上認列呆帳損失有要件,常見的情形包括債務人倒閉、逃匿、和解或破產,以及應收帳款逾期一定期間,經催收仍未收取本金或利息者。
重點是催收的證明要留下來:存證信函、法院文件、往來紀錄。沒有這些,帳上認列的呆帳在查核時可能被剔除,等於損失沒認到、稅還照繳。
至於已經開立發票、已經申報繳納的營業稅,並不會因為收不到貨款而退還。這也是為什麼帳期與訂金比例要在簽約時就談好。
八、用工具直接開單
我們把請款單做成了線上工具:項目自動加總、含稅未稅一鍵切換、付款期限由天數自動推算日期、匯款帳戶與發票號碼一併列印,金額自動換算中文大寫。公司資料存成草稿,下次載入只要換客戶與項目。
開啟請款單產生器 帳款與發票有疑問,找我們討論本文依撰寫時的法令整理,相關規定可能調整,實際適用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及法院見解為準。催收與訴訟涉及個案事實,內容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;個別情況請洽詢本所或委任律師。